3月14日早消息,南京熊猫在上周五停牌后今早公布了重大事宜,南京熊猫发布公告称熊猫移动已与江苏省投资签署协议,5亿元债务将转移给后者。同时,南京熊猫表示,所持熊猫移动及熊猫通信的股权将作价1.2亿偿还南京唯特。
该公告的发展同时意味着南京熊猫彻底厘清与熊猫移动的关系,在国内手机宣泄数年之后,南京熊猫第一个告别市场。
公告显示,南京熊猫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熊猫移动)与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苏省投资)于3月9日签订了关于债权债务转让的《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南京熊猫同意熊猫移动将该5亿元债务转移给江苏省投资,由江苏省投资负责向南京熊猫清偿该5亿元债务,债务清偿方案另行商定。
南京熊猫公告同时披露,2005年3月10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南京熊猫所持有的熊猫移动51%的股权和南京熊猫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熊猫通信)95%的股权采取司法强制执行,用于偿还南京熊猫对南京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唯特)1.2亿元债务及利息。
资料显示,江苏省投资是江苏省国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属大型二类企业,1997年6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设立,主要负责筹集、管理、运用省专项基金,注册资本为10.52亿元。
以下为南京熊猫提示性公告内容: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于子公司南京熊猫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熊猫移动”)51%的股权和南京熊猫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熊猫通发”)95%的股权被司法强制执行
2005年3月10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本公司所持有的熊猫移动51%的股权和熊猫通发95%的股权采取司法强制执行,用于偿还本公司对南京唯特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唯特公司”)120,000,000元债务及利息。(熊猫移动和熊猫通发的基本情况详见附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案事由:由于本公司对唯特公司120,000,000元逾期债务未能及时偿还,本公司与唯特公司于2005年2月8日签署《还款协议》,同意在《还款协议》签署后八日内一次性偿还唯特公司全部债务,并按上述债务的每日万分之二支付相关的债务利息(总计利息费用37,200元)。
2、由于本公司到期未能履行《还款协议》,唯特公司于2005年2月17日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支付令(2005)玄民督字第22号),要求本公司在15日内偿还唯特公司债务本金和利息总计120,229,259元。
3、唯特公司于2005年3月9日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与冻结了本公司所持有的熊猫移动51%的股权和熊猫通发95%的股权用于偿还本公司对唯特公司的逾期债务。
4、2005年3月10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裁定将本公司持有的熊猫移动51%的股权按评估价值1999.32万元(南京熊猫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苏天业评[2005]0335号))和熊猫通发95%的股权按评估价值10002.42万元(南京熊猫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苏天业评[2005]0336号))(总计人民币12001.74万元)抵偿所欠唯特公司的相关债务120,229,259元(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玄执字第243号)。本案执行后,本公司尚欠唯特公司人民币21.19万元债务。
5、本公司已于2004年末对本公司所持有的熊猫移动51%的股权和熊猫通发95%的股权共计提了6000余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跌价准备,该部分跌价准备将影响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上述股权于强制执行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净额为12000万元,本次上述股权以12001.74万元的价值被执行对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6、目前无对熊猫移动和熊猫通发的担保,不存在或有损失。
7、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二、关于本公司与熊猫移动、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省投管公司”)签署《协议书》
公司于2005年3月9日与熊猫移动、省投管公司签订了关于债权债务转让的《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内容为:截止到2005年3月9日,熊猫移动共欠公司50000万元债务,公司同意熊猫移动将该50000万元债务转移给省投管公司,由省投管公司负责向公司清偿该50000万元债务,债务清偿方案另行商定。本协议履行后,熊猫移动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将转变为省投管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该协议书需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除上述披露外,本公司概无其它需要披露的事宜,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 w w w. s s e. c o m. c n,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 T h e s t a n d a r d》,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